聘用常年法律顾问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江苏彰权律师事务所
甲方为了规范各类涉法行为,提高经营管理的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 服务费用和服务范围
1、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法律顾问费用(大写) 元。法律顾问费由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时向乙方支付,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发票。
2、乙方同意按照附件一《法律顾问服务标准》第 项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3、乙方代理上述免费案件以外的诉讼、仲裁等案件时另行向甲方收取律师代理费用。收费按照案件诉讼时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的 (参考范围40%-60%)优惠收费并优先办理。
4、甲方有特殊服务要求的,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二、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邳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三、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指定 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2、甲方须向乙方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甲方须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地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如变更联系信息,甲方也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5、甲方对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四、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在乙方律师服务过程中,甲方应该提供的帮助: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3、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4、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乙方律师须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7、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8、乙方律师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9、乙方律师对其在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 合同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提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法律顾问费用。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七、 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时,本合同继续生效,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继续向乙方支付新年度的法律顾问费,乙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九、 补充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合同条款不一致,以日期在后的合同条款为准。
十、 附件和手写文字效力
1、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本合同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法律顾问服务标准
一、每年20000-30000元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合同管理制度;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商务信函等(须提前三天预约);
4、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50万元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二、每年40000元—50000元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合同管理制度;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商务信函等;
4、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100万元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 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每年对甲方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专业培训;
7、信用调查,对公司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三、每年60000元—80000元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 、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招标投标等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或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300万元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 、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7、信用调查,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8、每年对甲方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二次法律知识系统培训;
9、每周定期上门服务1次。
四、每年100000元—150000元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和帮助;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包括 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踪客户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及法律咨询 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1000万元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7、信用调查,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真实 身份、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8、每周至少定期上门服务1次;
9、每年对甲方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二次法律知识系统培训;
10、完善或建立客户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 机制;
11、重大法律事务律师团队服务;
五、集团公司每年0000元以上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所有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和帮助;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踪客户的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或法律咨 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2亿元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7、信用调查,对公司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真实身份、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8、为客户寻找、介绍合资、合作伙伴或投资人,寻找、介绍项目或提供相关信息;
9、每周定期上门服务至少2次;
10、每年对甲方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三次法律知识系统培训;
11、提供信用帐户服务,进行资金监管;
12、完善或建立客户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机制;
13、重大事务团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