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言
1、 一个拥有优势的官司可能会输,而一个处于劣势的官司可能会赢,不是因为审判的糟糕,或者审判程式的的不公正,它仅仅因为陪审团或法官只对他们感受到刺激发生反应,而这些刺激是来源于证据的。如果律师没有把所有证据提交法庭,那么有错的一方可能会因为证据方面占优势赢得这场官司,因为这些证据没有得到回答或反驳。事实不会从法庭的窗口飞进来,而是用脚把它拖进来的,而把这些证据拖进法庭的正是律师。
——路易斯.尼察
2、 法庭的辩护,需要灵巧的智慧,敏捷的思路,以及瞬间决定的应对能力。优柔寡断,往往会招致失败。有时候,场上的情况又要求律师要有自控能力,不论你内心多么焦急,外表上必须像平静的池水一样沉着冷静。
——丹诺
3、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事实在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艾伦.德肖微茨
4、在我看来,没有一个头衔能比辩护律师更崇高可敬了。
——艾伦.德肖微茨
5、 律师是公众的仆人,像病人患病需要延请医生为其诊治一样;当一个人受到指控时,他完全可以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接受他的聘请,乃是履行其神圣的职责。为当事人辩护,并不等于袒护他,并不等于为他开脱罪责。
——马歇.尔霍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