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主向第三人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条件是,雇主向赔偿权利人承担了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主向第三人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条件是,雇主向赔偿权利人承担了赔偿责任。
如何理解雇主对赔偿权利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观:
一种观点认为,雇主对赔偿权利人的赔偿责任经依法确认并生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雇主向赔偿权利人实际履行了赔偿义务。